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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回【慧问】信用透支需谨慎


又到了周五,晚饭时分,平日在学校寄宿,周末就走读的大一男生赵家鸣照例又回姑姑家来蹭吃蹭喝,感受家庭的温暖了。不过这一回,他可没有两手空空,而是抱着一个巨大的毛绒玩具,一进门就嚷嚷:“越越,越越,快看哥给你带了什么!”

        张越听到表哥的叫唤,跑出卧室门一看,发现表哥赵家鸣抱着一只胖乎乎的大狗熊,配上他那高个子,看起来别提有多别扭了。忍不住喷笑道:“哥,你怎么想起给我买这个了?我又没过生日,再说了,我又不是女孩儿,对这些毛绒公仔可不感兴趣。你要送我个变形金刚什么的,我才感谢你呢!是不是你想送给心上人没送成,这才便宜了我?”

        “得了吧,什么心上人?你小子懂什么,小小年纪不学好,贫嘴倒是学会了。听好了,你哥我可是下定决心,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大学期间我可不谈恋爱,我得向姑丈看齐,争取早日当个大律师,嘿,那才叫一个威风呢!”赵家鸣想象着日后自己在法庭上一展身手,犹如那些港片中的威风大状一般,简直都快被自己的风姿给倾倒了,恨不能这个梦想立马成真。

        张越抱过了那只大狗熊,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又问:“哥,你还没告诉我,怎么好端端的想起买这个了?换成变形金刚多好啊!”

        赵家鸣偷笑着道:“你说对了,我没事买什么狗熊啊,这不是工行来我们学校做活动嘛?我就接受工行的好意,办了张*。这个狗熊呢,就是办卡送的礼物!”

        “我说呢,平常最吝啬的人怎么会忽然间善心大发给我买礼物了,原来是赠品哪!”张越在一旁小声嘀咕着,腹诽着表哥的吝啬。

        此时在厨房里已经忙活完的赵素云端了菜走出来,诧*问:“家鸣,好端端地办什么*呢?我记得你爸好象原来也给过你一张什么银行的副卡吧?不是也一样可以透支的?何必还要再办一张呢?幸好爷爷奶奶参加桂林五日游去了,要让他们听到,非念叨你一晚上不可!”

        “姑姑您不知道,现在都流行这‘以卡养卡’,就是把几张*的还款日期错开,日常消费用第一张*,在还款期限之前,用第二张*透支提现,还第一张*的债。依此类推,数张*轮换透支。还有什么刷卡攒积分,积分换礼物什么的!”家鸣拈了块红烧肉迅速地塞到嘴里,却仍是没逃开姑姑的挥手一拍,催着他快洗手去。

        “什么以卡养卡,要我说,那就是拆了东墙补西墙!”张朝军看完了《今日说法》,这才把电视关了,走到饭桌前,接过了家鸣之前的话题:“别说什么以卡养卡,轮换透支,这‘养’来‘养’去的,就会有相当一部分人无法做到理性消费,有的人甚至可能完全不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一味地刷卡,却忽略了随之而来的循环利息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滞纳金、罚息等,一旦资金断链,到时候可就是连锁反应,想要补平窟窿的难度那就相当大了!我手头就有这么一个案子,就是刷*刷出来的官司。”

        “真的吗?以卡养卡也会出官司?姑丈快给说说!”一听有案子,赵家鸣饭也不吃了,双眼发亮地看着姑丈,仿佛眼里都能冒出些小星星来——每次听姑丈说这些案例,可比课本上学的知识生动多了,有案例还有姑丈的解说和分析,大大地丰富了他的知识储备。

        小一辈用崇拜的目光看着自己,张朝军自然也是相当享受的,喝了一口妻子端来的鲜浓海带排骨汤,润了润嗓子,张朝军版的“今日说法”也开讲了:“我手头这个案子,被告就是一个刷*上瘾,最后无力还债,甚至还借用他人*透支挥霍,导致了这一起*借贷纠纷案件。想当初,刘龙,啊,就是这个案子的被告,2009年的时候*刚刚开始在他们那儿普及,加上银行推销得比较卖力,他就办了第一张*——家鸣啊,这就和工行来你们学校做活动一样,推销都是卖力的,但最终买单都是个人的啊!你没看招行现在都已经取消给大学生办*了,不就是担心大学生没有还钱的能力吗?所以你们这年轻人办卡,还说什么以卡养卡的,真是得谨慎啊!”

        赵家鸣赶紧点头称是:“是是是,姑丈大人,小的知道错了,还请姑丈大人海涵……那个,刘龙办了*后怎么了,姑丈您快说啊!别卖关子了!”

        张朝军瞪了侄儿一眼,拿起一根筷子往桌上一拍,很有“拍案惊奇”的架势,可惜筷子的声势比起惊堂木来说实在是小了些。“刚拿到卡时刘龙很小心,还挺有节制地刷卡消费,可后来就相继办理了几张其他银行的*,开始了所谓的‘以卡养卡’,利用消费的时间差来支持自己的提前消费。有时候还替别人代为刷卡付款,以此收取现金,进行小额的套现。这也就罢了,到了去年年初,他又打算和同乡刘艳一起合伙投资开KTV,但因资金不足搁浅。后来刘龙又找到刘艳,说服了她,说用刘艳的名义办理*透支来投资,而所获利润二人分成。刘艳就把自己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交给了刘龙,由其办理*透支。结果可想而知,去年6月底,不到半年时间,刘艳就收到了光大、浦发等七家商业银行的*催款函,限其在半个月内还清透支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共计148000元,否则将收取高额滞纳金。刘艳立即联系刘龙问其*透支的情况,刘龙说投资失败,已无力还清透支款。眼看催款函到期,刘艳只能自己多方筹款,先把透支款还上。后来刘艳再次找到刘龙索要透支的款项,但刘龙始终避而不见,刘艳只好报警,称刘龙诈骗。在公安的调解下,刘艳与刘龙达成谅解,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刘龙半年内将自己透支的148000元还给刘艳。但最终刘龙并未按协议还款,刘艳这才打算将他告到法院。这不,就找到了我来做她的*律师。”

        “那法院判了吗?”素云也忍不住插了一句。

        “这不今天才刚结案的。法院认为,刘龙借合伙投资KTV的名义使用刘艳名下的*进行透支,但并未按口头约定进行实际投资,而是把所透支款项全部用于自我挥霍消费,加之原、被告已在公安调解下签订还款协议,被告刘龙并未依约还款。于是依法判决被告刘龙偿还所欠原告刘艳款项共计148000元,并承担诉讼费。”张朝军又喝了一口汤,眯着眼睛一脸享受,大有一种本律师出马岂有搞不定的架势,继而又看向了家鸣,叮嘱道:“你既然办了卡,就要注意使用,可别让自己陷进去。最好是开通*短信提醒和账单功能,如果发现自己的额度过高,又担心不能及时还款,不妨申请降低额度更保险一些。”

        “嗯,我知道了,姑丈放心吧,我不会像刘龙那么糊涂的!”家鸣听完了案例,这回是真的诚恳地向姑丈做了保证。心里甚至还在想着,等回到宿舍,一定要记得好好提醒那几个花钱大手大脚的舍友,可别最终陷入了还款还不起的深坑里。

        =============慧问提示==============

        “提前享受生活”、以卡养卡的方式看似“完美”,但是却隐藏这巨大的风险,因为过度消费导致无法清还透支款项,轻者可能面临民事诉讼、个人信用受损等;一旦被认定为有“恶意透支”行为,则可能转变为刑事犯罪、身陷囚笼。我国刑法中规定,犯罪数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就将要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处罚,可见处罚力度之重。因此,在我们享受“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美好生活时,一定也要牢记,“不要透支明天的自由来换今天的奢侈”。

        法律词条:

        *诈骗:*诈骗(又叫*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管理法规,利用*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了几种*诈骗情形:(一)使用伪造的*的;(二)使用作废的*的;(三)冒用他人*的;(四)恶意透支的。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一般而言,在前面条件满足的条件下,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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