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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评剑大会


林羽确实想到了一个打开知名度的办法,至于到底好不好,还需要和剑室的另外两人探讨验证。

        “你去参加评剑大会如何?”林羽对洛春风说。

        “评剑大会?”洛春风认真考思考了一番,“倒也是个办法。”

        评剑大会是唐国一年一度的武林盛会,由东西南北四个区域独自举办,选出各地的优胜者再统一送到王城决战。名为评剑,实则为评人,毕竟剑不会自行厮杀,最终站上擂台的都是是各方剑客。各地最终的胜利者都会受到来自于朝廷的正式封赏,还可以直接加入唐国刑侦机构。

        “今年西面的评剑大会轮到百花城举办,明天是开放报名的第一天——这几日已经有好多人涌入百花城了。”林羽说道。

        涌入百花城的人流中,有剑客,也有商人。

        剑与人往往是相辅相成的——有的人借剑称霸,有的剑以人成名。

        即便是没有能站到最后的剑客,只要在擂台上站得足够久,打得足够精彩,甚至是长得足够好看,台下的观众们就会爱屋及乌,也给予他们手中的剑一定关注。

        每个参加评剑大会的剑客需要交十两银子,如果能借这个机会站在擂台上打个广告,倒是一点都不亏。

        次日清晨,林羽与洛春风便赶往位于城主府侧的兵礼司,前来登记参战的剑客已经排起了长队。

        奇妙的是,除了那一条通向兵礼司的长队,旁边还有不少一看就不是来参赛的人在旁边徘徊,目光锐利地在整个队伍中打量着,不时走到哪个人跟前说上几句话。

        “看来想要借机宣传的不止我们一家呢。”林羽说道。

        那些到处找人攀谈的人们正是来自于各种铸剑铺。评剑大会在即,他们也想找到最好的剑士,站上擂台展示自家的剑。

        譬如,百花城的三个老字号——藏剑阁、剑冢和名剑坊,每年都会财大气粗地往里砸钱,实力强、形象好的剑客可是很抢手的。

        洛春风刚站进队伍就有好几个人围上来了——

        “少侠,我们剑冢可以给你提供最好的剑!”

        “什么少侠,这是广陵洛家洛公子,这眼力见一看就不行,还是用我们藏剑阁的吧!”

        “洛公子,你之前的鸳鸯双股剑还是在我们名剑坊打的,您如果要参加这届评剑大会,我们可以再根据您的需要来定制!”

        围上去的人越来越多,而且一个个的都充满热情。其实没人期待他在评剑大会中夺魁,但洛春风长得好看,家世又有显赫,玉树临风地往擂台上一站,不用出剑就能成为一道风景了。

        只要最后不是输得太难看,观众就一定会赋予他最大程度的喜爱和同情,怎么都是一笔稳赚不亏的生意嘛!

        远远站在队伍外的林羽大为咋舌:“早知道不让他去摆摊了,走街串巷大声吆喝多好——他应该不会不好意思吧?”

        队首的一阵突如其来的骚动,盖过了这边的热闹。众人纷纷朝前方张望,就见那队首一个黑衣黑巾的年轻姑娘,正情绪激动地与官差争执着什么。

        “我为行侠正道而来,本欲借此机会报效朝廷,就不能先欠下这十两银子,日后奉还?”她义正辞严地说。

        兵礼司的差役还没说什么,身后的队伍中便爆发出一阵狂笑:“哈哈哈哈哈!快看这个人,十两银子都拿不出来,还想要参加评剑大会!”

        “你们!”那女剑客愤怒道,“君子寓于义,小人寓于利;君子怀德,小儿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而今这儿站着这么多自封的剑客,却因为十两银子嘲笑那些身家清贫之士。这世间如今只剩下小人了吗?”

        人群中笑声小了下去,随之而来的却是议论纷纷:

        “这小姑娘怎么这样说话?”

        “像我爷爷似的,没劲。”

        “她不会是修炼了西域的什么驻颜功夫,实际上已经是个老奶奶了吧?”

        “真的假的?有这玩意?我也想练。”

        “嘘,说不定她那张脸用的易容术,谁敢上去拽一把试试?”

        “你个猥琐的货色,就是谗她的脸蛋,不怕被围观唾弃你就去啊!”

        议论声一句不落地传到那女剑客耳朵里,她悲愤交加,叹了一句“人心不古”便要拂袖而去。没走出去几步,身侧却突然跟上来一个人:“姑娘请留步!”

        “还要做什么?”那女剑客怒气冲冲地回头看了一眼,是一位身着灰衣的年轻剑客,正紧赶慢赶到她身前,似乎想要叫住她。

        “跑这么快干嘛……”林羽几乎是用尽全力一路狂奔,此时气都没能喘匀。女剑客明显身负上乘轻功,人又正在气头上,几步便拉开了一大截差距。

        不行啊,这样下去跟不住。

        林羽心一横,直接全力冲刺过去,横跨一步拦在那女剑客面前:“请听我说句话!”

        她却目光冰冷地看着他:“我数三个数,给我让开。”

        林羽:?

        “姑娘可能误会了,我并不是要……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怎么了?”

        一声惨叫再度引得众人注目,一条队伍已经乱得不成样子。洛春风好容易趁乱从人堆里冲出来,便看到林羽正捂着右臂痛苦倒地,面前还站着一个神色暴怒的女剑客:“落井下石、乘人之危的登徒子,就卸你一条胳臂作为惩罚!”

        林羽一时间痛得说不出话,只能眼神涣散地望着远远赶来的洛春风。

        “姑娘也太不问是非曲直了。”洛春风顿时也有点生气,“我朋友不是那样的人!”

        “你朋友?”女剑客冷笑,“原来如此,一丘之貉嘛。”

        洛春风简直无言以对,暗自握紧了剑柄:“你不要欺人太甚。”

        偏偏他的动作都被女剑客看在眼里:“想拔剑一战?还有几分胆魄,希望你能比你朋友稍微强一点,他简直就不配称之为剑士。”

        两名差役慌慌张张地跑进城主府时,张百花正在躺椅上悠然烹茶。

        “冷静点,冷静点。”他看着那两个慌里慌张的年轻人,淡定地试了试水温,“你们是说,洛春风在兵礼司附近跟一个女剑客打起来了?”

        “是的!大人您快去看看吧!”那两名差役着急上火地说。

        “不着急。春风这孩子我知道,打架从来不下死手,不会伤人的。”张百花又悠悠然喝了口茶。

        “您快别提了!洛公子正在被在被那女剑客满大街追杀!”差役就差冲上去掀自家城主的台子。

        张百花顿时一口茶喷出来:“什么?”

        张城主带队出来时大街上已经乱作一团,惊呼声、叫骂声此起彼伏、响成一片。张百花睁着已经有些昏花的眼睛,努力在乱哄哄的人流中寻找冲突的根源。终于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还未来得及喊出一声,那身影便从他眼前“嗖”地跑了过去,身后还追着一个手持长剑的黑衣剑客。

        洛春风是真的很想喊救命。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他懂,江湖上的生杀之道和剑舍里的胜负之道不同他也懂。但是谁能告诉他这位女剑客是这么回事!一言不合开打就算了,武功还高得离谱,无论剑术还是内功都完全碾压他。好在还有一技轻功勉强持平——但这么一直跑下去也不是办法啊!

        洛春风思考了许久如何应对,从街头跑到巷尾,又从巷尾跑到街头。

        最终他还是决定认清事实:“城主!救命……”

        张城主带了一队差役出来,显然是已经听下属汇报过情况。洛春风当即决定,他应该先跑过去,等官府把身后追杀的这位控制起来再说。

        洛春风就要再次调转方向,却发现自己这次有些跑过了头。他身处一条与临街市集的交接的路口,正是早市兴旺的时候,熙熙攘攘十分嘈杂,许多摊主专心叫卖忙碌着,并没有注意到兵礼司爆发的大动静。

        一个无人照看的小女孩正在街心蹒跚学步,猛一抬头,就见到两个的高大人影正朝街上急急奔来。

        女孩吓得往后跌了一跤,随后号啕大哭起来,却是几乎吓傻了,完全不懂得要如何自己离开。

        洛春风心里一沉,目光扫过,左边是一位刚刚还在忙着给客人盛粥的老板娘,右边则是一个一直低头穿糖葫芦的老头。

        街心是那小女孩,还有一干惊慌失措的无辜行人。

        身后是剑锋。

        没有办法了吗?

        “嗤”的一声轻响,洛春风身形不稳向前摔倒。

        但落地的刹那,他往旁边一滚,避开了那街心吓呆了的小女孩。

        满地鲜血淋漓。

        “啊!杀人了!”

        埋头生计的人们也终于想起来逃跑,惊慌失措四散狂奔。不多时,这条街上还站着的人,就只剩下那名怔在原地的女剑客。

        “我没看到她。”她喃喃地说,“我不知道你会突然停下来。”

        意识到一切时她尽力收势,但他们速度已经太快,剑势也已经太猛,人能勉强收住脚步,却无法完全止住剑势。

        剑锋从洛春风背后落下,几乎从左肩一路拉到右腰,光看剑上的血迹,就足足寸余深。

        一个并不陌生的身影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女剑客认得出来,正是刚才粗暴拦他去路、被她卸了胳臂的灰衣剑客。他用左手托着脱臼的右臂,因为疼痛而无法完全直起腰,却还是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这里:“洛春风!你还活着吗!说话啊混蛋!”

        “暂时还活着……”倒地的人有气无力地回了一句。

        林羽舒了口气,脑子里的弦一松,也一屁股跌坐在地。他只觉得脑子里一团乱麻——怎么搞的,他们不就是出来报个名吗?他不就是上去搭了句话吗?怎么就闹成这样了。

        张百花带领的队伍只迟了片刻就赶到了。官差们对于处理这种斗殴显然相当娴熟,一面在城主问话的时候拷住嫌犯,一面把倒地不起的两个倒霉伤员搀扶起来。

        “叫什么名字?”

        “辛易雪。”

        “为何伤人?”

        “我以为他们是登徒小人。”

        “不知道我唐国律法,不允许当街械斗、扰乱民生吗?”

        “昨天刚刚知道,一时上头,没记住。”

        “词儿还一套一套的。”张百花头疼地摁了摁太阳穴,“带回去收监,明日宣判。”

        女剑客一言不发,任由官差没收佩剑,带上镣铐,没有一丝反抗。只是要被带走时回头说道:“我辛易雪误伤好人,自当认罪伏法。奈何我现在身无余财,实在无可赔付,倒是有些上好的金疮药,请务必收下。”

        “这不是挺讲道理的,怎么刚才就满大街追着砍人呢?”目睹过全程、给城主通风报信的官差都哭笑不得道。

        辛易雪不语。

        “张城主。”洛春风突然低声说了一句,“要不这事,让我们私了吧。其实她是林羽的表妹。”

        张百花:?

        林羽:???

        辛易雪:???

        这不睁着眼说瞎话嘛!

        张百花嘴角直抽抽:“你该知道欺瞒朝廷、隐瞒凶犯是什么罪。”

        洛春风轻咳两声,目光瞟过林羽,做了一个痛苦的神色。

        “啊……”林羽立刻反应过来,“她真是我表妹,本来就是过来探亲,但很多年没见,她自己都不记得了——我就是因为上前打招呼而被当成登徒子的。”

        大唐有律法,街头斗殴必受严惩。但大唐还有一条约定俗成的习惯,就是民不举官不究,除非一方提出让官府介入,否则不插手任何家务事。

        “你们扰乱治安,又怎么算?”张百花也只能虎着脸说了这么一句。

        “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们赔付,包括差役大哥们今日的紧急出勤;其他街坊邻居,我们会一一赔礼道歉。”林羽一面说一面擦了把汗,“城主您看,我们这伤得都不清……”

        “现在的娃娃真是不可理喻。”张百花懒得再听他说,扔下一个白眼就带人收队。

        临走时他还气咻咻地吩咐身旁一位公差:“派辆马车把这几个家伙送回去。什么?我才不给这些小兔崽子请郎中,让他们自生自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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