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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举家入城和流言蜚语


时光匆匆,又到了离开的时候,新学期就要开学,李默要回邬县了。

  这次,是要举家搬去邬县,李二叔和李二婶经过一个春节的嘀咕,终于下定决心,前往邬县打工挣钱,一双儿女也带过去在团结学校上学,山区的生活太艰苦,太穷困,李二叔尝试了城里的生活之后决定换个活法。虽然李二叔所谓的城里生活只不过是最底层的生活水平,却比山里强太多。家里的田地经过几天讨论,租给了本村的人,每年分一点粮食当租金,家里的屋子当然留着,毕竟还是村里的人,到时候还得回来。树挪死,人挪活,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本就是世间至理名言。不只是李二叔一家,李村里有把子力气的年轻人,都开始陆陆续续的出走。

  山村,未来几年,会慢慢冷清下来,只会留下一群走不动路的老人,看着夕阳西下。

  要离开了吗,李默心里有些舍不得,虽然他一直努力的向外面的世界突击,但作为来到这个世界最初的栖身地,心里早已经把这里当成了家。离开的前一天,李二叔一家在收拾行装的时候,李默出去了,他一个人慢慢走遍了这里山山沟沟,角角落落,去了读书的山村小学,看看那两间斑驳的教室,最后来到了周大爷的家。

  老人坐在屋前,晒着太阳,像个雕塑一样,时光在他深邃的眼神里变得缓慢,就似早已勘破世情、参透人生,余生坦然。

  “我要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我二叔二婶还有娇娇、强强一起走。他们估计是准备在邬县县城扎根了,其实也就是打工挣个辛苦钱,但比一辈子待在山里强。这里太穷了,以后估计出去的人会越来越多。我在县城混得还不错,你不知道,我上学期期末考试考了个年级第一,厉害吧,虽然那个团结学校水平不行,但也埋没不了我,是金子到哪里都能闪瞎人眼。我周末在一家音像店打工,虽然没工钱,但能免费看书,能蹭到饭,不像你这里连个腊肉都吃不到,我可是顿顿有肉吃,羡慕吧?音像店楼上最近开了一家美丽琴行,我还跟着那个曲老师学了吉他,我可没钱给他学费,为了巴结他,废了我一菜缸的恭维话。别说,我还有些音乐天分,吉他弹着那个溜啊,以后说不定能当大明星呢。还有……”李默噼哩吧啦说着不停,也没管周大爷有没有再听。

  “好了,罗里吧嗦说了一堆,我要走了,我得回去帮二叔他们收拾东西了,不然二婶又得数落我了。过一阵子回来,给你买酒喝。”说完,李默起身离开。

  “小子,搏虎八式最后的一招叫背山靠,威力最大,练好了,能保命。”周大爷最后只说了这么一句话,然后也起身,回了屋里。

  “吧嗒”木门关了起来,传出干涩老迈的声响。

  “知道了,走了。”李默停下脚步怔了几秒,没有回头,然后快步离开。眼泪沿着眼角缓缓落下,李默用手轻轻抹去,“山里风真大!”

  李默和李二叔一家到达邬县城西的时候已经下午两点多,匆匆吃完午饭又是各种忙碌,李默熟门熟路地带着已经十一岁的李娇娇跟六岁的李国强办入学手续,李二叔夫妇前往工地安顿。李默继续住校,今年五年级的李娇娇也办理了住校,李国强年纪太小就跟着李二叔夫妇住职工宿舍,刚到县城,李二叔为了省钱,将租房的计划无限期延后了。

  第二天又折腾了一整天,这才安顿完毕。李二叔跟李二婶一起在原来的工地做工,都是日薪十块,新工无论男女都是十块的底薪,满一年后变成熟工,李二叔可以涨到十五块钱一天,李二婶则是十二块,因为男人总比女人力气大,干活的效率更高一点。这让李二叔一家满意不已,对于县城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憧憬。

  新学期开始,李默又陷入了曾经重复的生活,每日早起,锻炼,练习搏虎八式,上课,陪妹子,音像店兼职,顺带玩玩音乐,只不过今年多了项任务,照看李娇娇、李国强兄妹。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李娇娇的自立能力很强,适应了几天之后,就完全理顺自己的生活,下午放学后送弟弟李国强回职工宿舍,然后洗衣做饭,晚间回学校宿舍。李国强毕竟小,还不能自己照顾自己,但较城里的孩子还是强了很多,每天早晨都是自己独自一人上学,去食堂吃饭可以自己打饭。

  生活在平淡中充满希望,人们在希望中获取生活的乐趣。

  李默的生活就很惬意,清晨,锻炼后的李默在树林里悠闲地看着王若兰剥着鸡蛋,李默手里拿着王若兰的英语课本,嘴里哼着英文歌。王若兰剥完蛋壳,把光秃秃的鸡蛋递了过来,“吃吧。”李默没有接着,很贱的张开嘴,“啊,”王若兰红着脸把鸡蛋一股脑塞进李默的嘴里,小声骂道“不要脸。”气氛很暧昧,前世的李默是个花场高手,十三岁的王若兰哪里招架的住李默的手段。在不知不觉中,王若兰便对李默有了些小小的依赖,十三四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王若兰每次见到李默都有些心跳的感觉,不见了又有些失落,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但王若兰很克制,她有自己的想法,她要读书,因为读书可以改变贫困的现状。脑袋清楚一些的王若兰,从暧昧的气氛中逃了出来,从李默手中拿过自己的英语书。

  “你刚刚哼得是什么英文歌?好好听。”王若兰问道,有些转移话题的意思,也有些好奇那首英文歌。

  “yesterday  once  more。”李默笑道,这可是前世的一首经典的英文歌,曾经被评为奥斯卡百年金曲,当然这个世界没有这首歌。

  “什么意思?昨天,再一次?”

  “昨日重现!”

  “哦,原来这么翻译,你还会唱英文歌。”

  “想学吗?回头我把歌词写给你,我来教你唱。”

  王若兰犹豫了一会,点头道,“好。”

  李默在英语课上把歌词写在一张纸上,递给同桌的王若兰,王若兰偷偷夹进英语课本里。下课的时候李默在王若兰的耳边悄悄的说:“不会的单词标出来,明天早上我教你。”

  “嗯”,王若兰蚊子似的答应一声。

  第二天早上,树林里,李默唱一句,王若兰小声跟着唱。“When  I  was  young\I'd  listen  to  the  radio\Waiting  for  my  favorite  songs\When  they  played  I'd  sing  along\It  made  me  smile……”

  “唱这首歌的人叫什么名字,真好听?”王若兰问道。

  “他叫李默。”李默笑道。

  “你不会说是你自己吧?”王若兰质疑道。

  “怎么,你不信?”

  “嘁,鬼才信。”

  生活在继续,不过小树林的秘密被人发现了,流言蜚语开始出现在校园。

  食堂里,李默苦逼的啃着馒头,自从李二婶来了这后,李默的伙食费被严重克扣,一个月五十的伙食费变成了三十块,理由是人家都是三十,你也得三十,家里孩子多,得省着点。这导致了每个周末去张胖子那儿就跟饿鬼投胎一样,张胖子在一瞬间萌发出了辞退李默的念头,不过被张胖子的老婆给阻止了,那个李婶可把李默当成了本家亲侄子对待,让李默都觉得李婶才是亲婶子。

  “听说你跟王若兰在搞对象?”牛勇神秘兮兮的问道。

  “咳咳。”李默闻言差点没被馒头噎死,“你听谁说的?”

  “班里都知道了,是钱小霞看到了,她说她昨天早上看到你跟王若兰在学校后面小树林里幽会呢。”牛勇贱兮兮的笑道。

  “那个一脸雀斑的小胖妞?”李默想到了钱小霞是谁了,一张满月脸,稀稀拉拉的布满小雀斑,极其活跃的个性,每天下课就噼哩吧啦的废话一箩筐。

  “没有的事,你知道我每天早起锻炼,她也早起读英语,她口语不好,我偶尔教她几句。怎么就扯上搞对象了,别乱说,对人家女孩子不好。”李默虽然无所谓,前世小树林躲起来动手动脚都没人说什么,只不过现在可是保守的九十年代,早恋可是很严重的事。

  李默很担心王若兰,虽然没有跟她有什么超越禁忌的动作,但还是产生了一些淡淡的说不明白的情愫,特别是对王若兰。

  李默的担心没错,之后的几天王若兰的情绪很低落,早上的树林里再也没看到王若兰的身影。上课的时候,下课的时候,两个人完全没有交流,李默几次想跟她说话,都被王若兰躲了过去,仿佛两人从未认识。有一次,李默偷偷写了一个纸条塞进了王若兰的英语课本里,但没有得到回应。

  时间久了,李默也觉得没意思了,日子在每天的过,只是少了王若兰的片段,总有些遗憾。

  学期过了一半,到了期中考试,李默继续坐在第一的位置,而王若兰,第一次考了十名开外。望着王若兰伤心的表情,李默头疼不已,却没什么好办法。期中考试之后,王若兰换座位了。

  那个叫王若兰的漂亮女孩,仿佛一下子离李默的生活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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